为摸清辖区制毒物品和制毒设备现状,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和精麻药品管理,深入开展“净边2020”专项行动,近期,海原县公安局开展毒品监管工作,对易制毒化学品和精麻药品实行封闭式、全链条管控。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县公安局按照《公安厅关于做好制毒化学品和制毒设备核查告知的通知》要求,组织全局力量开展制毒物品核查工作。 民警到辖区单位开展易制毒排查 缉毒大队及各派出所对照列管的易制毒化学物品目录,排查县内所有的制毒物品和制毒设备,同时向使用单位下发《核查告知书》,要求使用单位严加管理制毒物品和制毒设备,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运输、销售、或转借制毒物品和制毒设备。 民警查阅企业易制毒化学品台账 排查期间下发告知书17份,走访使用制毒设备企业10家,补充、登记制毒化学品3种,制毒设备2台。 芬太尼类精麻药品管控 为加强芬太尼类物质管理,保证精麻药品合法使用,缉毒大队联合卫生、药监部门深入使用单位进行检查,严防漏管失管现象发生,5月7日,销毁中医院过期精麻药品;6月2日,销毁李旺镇医院过期精麻药品。 销毁过期精麻药品 目前全县使用精麻药品的4家单位都已建立规范的管理台账、形成良好的管理模式、具备牢固的安防措施。海原县公安局的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正逐步走上精细化管理道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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